首页 -> 人才计划 -> 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 -> 正文
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30

子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特聘教授

1.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开年龄要求;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其中本校应聘者近5年应有海外研修、访学经历;

3.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一般每年9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青年项目

1.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经历,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近5年应有海外研修、访学经历;

3.保证全职到受聘高校工作。

一般每年9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讲座教授

1.在海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每年在国内受聘学校工作2个月及以上。

一般每年9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