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新教师预聘制管理办法》(津理工党〔2021〕16号附件7),现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新教师预聘期(含首聘期)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1年6月预聘期满的新教师。
二、考核内容
依据预聘期教师岗位聘用合同及岗位任务书,对预聘期满的新教师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考核评价。
三、时间安排
(一)2021年6月16日-21日预聘期满新教师填写《天津理工大学预聘期业绩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相关业绩材料装订成册,包括封面(标题:XX单位XXX预聘期满考核业绩材料),目录,教学任务书,发表论文复印件(SCI、EI等检索的期刊和会议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的申请书、结题书、任务书、合同等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业绩材料。6月21日,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新教师本人填写的《天津理工大学预聘期业绩考核表》及提供的相关业绩材料报至人事处。
(二)2020年6月22日-25日 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学校职能部门审核参加预聘期考核人员业绩成果。
(三)2020年6月28日-30日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参加预聘期考核人员的现实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学校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召开学术委员会评议,由岗位聘用与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并填写考核意见,报至人事处。
(四)2021年7月,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教学科研单位参加预聘期考核人员考核情况,由学校综合各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意见、参加预聘期考核人员业绩审核情况,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等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其他
落实“破五唯”要求,规范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将预聘期岗位任务书中有关论文分类规定与《天津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津理工科技〔2021〕2号,以下简称《2021年论文分类》)中论文分类规定作出如下对应(见表1:学术论文分类对应表),在新教师预聘期工作中同等使用。
表1:学术论文分类对应表
类别 |
预聘期岗位任务书中论文分类 |
《2021年论文分类》 |
理工类 (自然科学) |
JCR一区论文 |
A类 |
JCR二区论文 |
B类 |
SCI或EI(正刊论文)收录论文 |
C类; D类 |
核心期刊论文 |
E类 |
一般学术论文 |
F类 |
其他学科类 (社会科学) |
SSCI收录论文 |
A类; B类; C类中的SSCI收录论文 |
A&HCI收录论文 |
C类 |
CSSCI论文 |
D类 |
核心期刊论文 |
E类 |
一般学术论文 |
F类 |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60215100转8002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预聘期业绩考核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