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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部分)
发布日期:2019-06-30

子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创新人才

长期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管理职务;

3.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一般每年9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青年项目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海外连续工作时间可放宽至24个月;

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全职(辞去海外职务)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一般每年9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