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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部分)
发布日期:2019-06-30

子项目名称

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

教学名师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一般每年8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青年拔尖

人才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一般每年8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