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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
2019年07月01日  

申报条件

申报

时间

1.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全职在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含3年);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或技术领域位居国际领先,并为同行和社会所公认;

3.5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

①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理论上有重大发现、突破或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得市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其中,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②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学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声誉,并是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或其他社科类国家级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市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其中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③天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和天津市特聘教授,在聘期结束后,可申请津门学者计划。  

④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市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一般每年10月,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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