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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作者:刘学莎     日期:2019-10-15 14:05:44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津理工党〔2014〕27号)文件精神,为培养新教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使新教工熟悉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尽快融入理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形式

1.校情纵览

通过专题报告等形式,由学校主要领导介绍学校发展史、学校概况、发展规划与愿景,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介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党委教师工作部宣讲“师德规范”,各学院以“学院发展与个人成长”为主题通过适当方式组织专题活动,使新教师全面了解学校、学院的历史、现状、文化与发展愿景,尽快熟悉与个人工作、成长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政策,为青年教师融入理工打下良好基础。

2.思政教育

贯彻全国和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理工党〔2017〕39号)《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津理工党〔2015〕29号),对新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引导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努力培养造就“四有”好老师,为实现全员育人提供保障。组织新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的专题讲座课程,使新教师深入理解师德规范,激发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岗前培训

组织安排新教师参加“天津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新教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科研方法、高校教学艺术、专业理念专家讲座、微课的制作与应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等培训。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4.教学基本功培养

针对教师课堂教学出现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教案课件与多媒体和如何制作和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等内容开设工作坊,通过名师讲座、优秀青年教师示范课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培训。

通过各学院组织新教师助课与教学观摩,学校督导组及各学院组织对新教师的跟踪听课、课堂教学评价,帮助新教师适应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科研能力提升

通过专家讲座等形式,就科研项目申报对近年来入校的青年教师进行项目申报专题培训。通过系列讲座与上机实习等活动,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和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的各种资源与服务。各学院学术带头人指导新教师(青年教师)拟定科研规划,并对研究工作进行跟踪评价与辅导。学校、学院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学术交流活动。

6.公益工作素质培训

就学生教育与成才指导、管理能力提升组织专题讲座与主题活动,提升青年教师从事公益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7.管理人员专题培训

参加高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促进各类管理人员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提升。

二、培训人员范围

1.2018年10月以后入职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思政教师)。

2.2018年10月以后入职的管理岗位人员。

3.近两年入职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由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教学科研培训。

三、培训时间安排

1.集中培训项目时间安排见附件。

2.新教师助课与教学观摩,学校督导组及各学院组织对新教师的跟踪听课、课堂教学评价,学术带头人对新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及对研究工作进行跟踪评价与辅导由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确定。

3.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由教师自行登录“天津理工大学在线学习中心”进行注册选择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在线培训任务并考评合格后,在线打印合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职工职业发展培训工作,安排好相关青年教师的工作和学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按照学院制定的《新教师培训计划》安排落实相关培训项目。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的依据。

2.新入职教工必须按照日程安排参加相关培训。凡不能参加培训的,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报人事处备案。


附件1:2019年新教工集中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2019年新教工参训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