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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师德宣传教育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8-30 17:19:05   点击数:  

关于加强师德宣传教育的通知

津理工人事处〔2019〕8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重要要求,完善制度,强化培训,严格考核,树立典型,不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塑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019年学校党委陆续制定了《天津理工大学教师行为规范》(津理工党〔2019〕26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实施办法》(津理工党〔2019〕27号)、《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实施方案》(津理工党〔2019〕54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日前,市教育两委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冬杰师德失范行为,发布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冬杰师德失范行为的通报》(津教党办〔2019〕28号),并要求各高校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惩处师德失范行为,对于违反师德师风“十项准则”的教师,坚决实行“零容忍”。

现将相关以上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师德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传达到每位教师,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

 津理工人事处〔2019〕8号:关于加强师德宣传教育的通知.pdf

 附件1:津教党办〔2019〕28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冬杰师德失范行为的通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教师行为规范》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