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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
2019年06月30日  

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项目+团队”

1.基本条件

(1)“项目+团队”创办企业在津注册时间,申报A级应不超过5年,B级不超过3年,C级不超过2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计算。企业应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并正常运营。

(2)团队带头人应为创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带头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并缴纳社保(项目已在津产业化的,可允许“项目+团队”中在境外工作的离岸人才作为核心成员申报)。

(4)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附件1)。

2.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3.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主导产品成长性好、市场前景良好或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2)团队带头人条件:应具有成功创新创业经历,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4.C级团队条件

拥有可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商业模式路径清晰,有健全的企业运营团队。

(二)创新类“项目+团队”

1.基本条件

团队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科研规划,所从事科研工作或技术创新方向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应包含创新研究、技术转化及企业技术人员,成员数应不少于3人(含带头人、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需与带头人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可跨单位协作。核心成员应在津工作并缴纳社保(项目已在津产业化的,可允许“项目+团队”中在境外工作的离岸人才作为核心成员申报)。

2.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学科前沿,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成果能提升国家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或带动本专业、本学科、本行业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的顶尖、领军人才;或具有承担国家重点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经历的人才;或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副教授(相当于)及以上职务,以及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的人才;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3.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能提升我市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技术处于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或具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验的人才;或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

4.C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具有较强创新性;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较好。

(2)团队带头人条件: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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