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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关于评选“天理榜样•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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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关于评选“天理榜样·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

津理工党教工〔2020〕1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落实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年”实施方案,以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为契机,积极选树立德树人典范,广泛凝聚榜样力量,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在第36个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2020年度“天理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

(一)天理榜样·最美教师

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坚守岗位、停课不停教,发挥教师教育教学正向引导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三全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围绕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年”方案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天理榜样·最美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学校各类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坚守岗位,勇担重任、克服困难,创新完善教育管理新模式,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坚持以德立身、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三全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围绕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年”方案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天理榜样·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参评对象为学校内各学院、系;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和天津市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实施师德承诺和考核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教书育人实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天津理工大学教师行为规范》,积极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开展工作,在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

2.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全覆盖、效果佳,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高,教书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学生、家长、社会认可,评价高;

3.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精准落实到位,强化措施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阵地;

4.围绕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年”方案要求,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主动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有利于建设、维护和保持良好教风学风的氛围;

5.近3年内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也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推选名额

本次活动将推选出 “天理榜样·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 共10名,“天理榜样·师德建设先进单位”2个。由校党委颁发证书。

各单位“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不设推荐名额限制,满足条件的集体均可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主要突出近3年来的情况)、信息汇总表。

2.不低于2M高清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3张(“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2张工作照、1张生活照)。

3.各推荐单位请在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26#302),电子版发送至:jgb@tjut.edu.cn

联系电话:60215476;联系人:刘学莎、周传耀。


附件:

1.天津理工大学“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天津理工大学“天理榜样·最美教师”申报表

3.天津理工大学“天理榜样·最美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天津理工大学“天理榜样·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5.天津理工大学“最美教师”、“最美教育工作者”、“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信息汇总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