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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的通知
2018年12月13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19年第二批(思政、管理岗位)公开招聘方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http://rsc.tjut.edu.cn/info/1037/2488.htm相关附件。

三、报名和缴费方式、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权威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应聘人员注册后,须牢记本人用户名、密码。

报名网址:

http://124.128.225.21/wb_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

报名时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6:00

单位审核时间:12月20日9:00至12月2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16:00

改报时间:12月27日9:00-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月3日9:00至1月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同期考试的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四、考试科目、时间

笔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月5日 上午。

8:30~10:00 公共科目

10:20~11:50 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月14日

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

资格复审相关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关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8年12月20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专业及门类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准;

4.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

5.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6.辅导员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党支部、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2)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报名时须明确注明符合招聘要求的学生干部经历;

7.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水平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2)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3)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4)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8.岗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水平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2)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3)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4)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9.考试机构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取标准收取笔试费用45元/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


 

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阶段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

(一)《公共科目》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科目》为主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公共科目》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专业科目》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客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主观题。不按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公共科目》简介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运用能力,以及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政治(含时政近期国内外大事)、法律(宪法、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法等常识)、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人文历史、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职业技能。

四、《专业科目(辅导员(含心理教师)、组织员类)》简介

主要测查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包括国家和天津市针对高校和大学生的系列文件和讲话精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学生管理、学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班级活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规划、辅导员基本素质要求、有关工作实际案例分析等内容。

五、《专业科目(管理类)》简介

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常识和写作水平。基本常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法律、科技、历史及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写作是测查应考者对给定资料的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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