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教职工报销全额垫付医药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天津市南开医保分中心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全额垫付医药费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在职及退休教职工2020年内因社保卡消磁、丢失,急诊就医,医院网络故障、异地安置等原因就医时未能刷卡结算,由个人全额垫付的医药费(包括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已刷卡部分、120急救有用药处方的药费),不足门槛费部分不予以报销。
二、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门急诊:收据、处方、明细、清单(如需另附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急诊就医提供病历复印件、异地安置人员门急诊票据注明医院级别,是否为异地安置指定医院。门诊特殊病种单独标识,可在单据一角注明“已办理门特”字样。
(二)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费用:收据,处方,明细,急诊留观转住院证明书(注明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如转诊转院注明转诊转院情况、盖诊断证明章、急诊章),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费收据复印件。
(三)异地住院:住院收据(自留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出院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住院病历首页、手术记录(仅限有手术者)、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均需盖病案室章)、身份证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25日期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1:00将相关报销材料交至人事处(26号楼302室),其他时间另有工作安排、不接收报销材料。医药费由学校统一到南开医保分中心报销,跨年度作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交相关材料的南开医保分中心将不再受理。
四、其他
(一)2020年已生产的女职工还未提交相关生育材料的请于孩子出生(顺产128天、剖腹产143天)后及时提交。女职工生产后需提供的材料:出院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章),手术记录(仅限剖腹产),出院记录(盖病案室章和生育保险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学院、手机号),孩子出生证复印件。
(二)为提高报销工作效率,请将超过7500元的超支票据(已刷医保卡除外)一并提交。
(三)按照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入校递交票据的退休教职工须至少提前一天与退休前工作单位联系,在进出校管理系统提交入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四)核酸检测费用报销:确诊、疑似、发热病例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必须排查的可以医保报销,其他个人自行检测不予报销。
(五)为做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请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尽早提交报销票据。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