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
年薪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津理工党〔2018〕6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大项目负责人申报年薪制的补充规定》(津理工人事〔2018〕28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校引进和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及承担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的大项目负责人可申报年薪制。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高,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年薪制人员基本年薪标准共分为A1、A2、A3、B1、B2、B3六个档次,不同档次的申报条件及基本年薪标准见《办法》。
二、 申报程序
年薪制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年薪制申报条件的人选提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见附件1)。
(二)年薪制申报人所属单位初审,经所属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同意后报至人事处。
(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对年薪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年薪制申报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并与受聘人选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
三、 申报材料
各单位须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经单位初审,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人事处。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60215166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
2.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3.关于大项目负责人申报年薪制的补充规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