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重要通知 | 办事指南 | 博士后 | 重要人才计划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重要通知>>重要通知>>正文
 
关于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2日  

 

关于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

年薪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津理工党〔2018〕6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大项目负责人申报年薪制的补充规定》(津理工人事〔2018〕28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我校引进和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及承担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的大项目负责人可申报年薪制。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扎实学识,学术造诣高,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年薪制人员基本年薪标准共分为A1、A2、A3、B1、B2、B3六个档次,不同档次的申报条件及基本年薪标准见《办法》。

二、 申报程序

年薪制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年薪制申报条件的人选提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见附件1)

(二)年薪制申报人所属单位初审,经所属单位岗位聘用与考核工作小组同意后报至人事处。

(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对年薪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年薪制申报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并与受聘人选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

三、 申报材料

各单位须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经单位初审,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人事处。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60215166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

2.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3.关于大项目负责人申报年薪制的补充规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大项目负责人申报年薪制的补充规定.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天津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教师工作部
 
 
 

©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电话:022-60215186/5176/5166  邮编:300384  E-mail:jrs@t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