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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05日  

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121号)及市教委工作安排,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

面向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推荐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的创新人才,有望在所属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

二、推荐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根据市教委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程序包括:个人申报、所属单位初审、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市教委。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所属单位推荐报告(盖章扫描件,介绍人选情况、推荐过程、对人选的审查情况等)、推荐人选汇总表(盖章扫描件)、申报人情况一览表(盖章扫描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提供导出数据压缩包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佐证材料(扫描件)。所属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审核后,于310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rs@t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在“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下载),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等,要求不超过40页。涉密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五、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不搞一刀切。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申报人选《登记表》及其佐证材料,确保真实可靠。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暂停用人单位本年度各类人才专项申报资格。

对最终确定的学校推荐人选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60215166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

2. 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人情况一览表

3. 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202035

 

附件【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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