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55号)及市人社局工作安排,为鼓励和支持我校“131”创新型人才和团队与清华大学开展项目合作研究,进一步提高我校创新型人才的项目开发和创新实践水平,决定选派我校“131”创新型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赴清华大学做2019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条件
清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选派范围以历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为主,“131”创新型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也可参加,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及学术研究能力较强;
(二)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三)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及学术研究工作方向应基本一致,本人在所申请专业方向有代表性的成果。
二、工作方式及要求
清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以参加清华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工作期限通常为一学年,期间全脱产,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国内访问学者每学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汇报工作成果。访问工作结束后,应撰写个人全年总结(内容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成绩等),并填入《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导师对访问学者的论文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写出评语。对按期完成工作计划,结业考核合格的,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并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
三、进修费用标准
文理类20000元/年,艺术类23000元/年。因清华大学住房紧张,访问学者需自行安排住宿。“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和创新型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参加访问学者项目所需的进修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从 “131”第一层次人选及创新团队培养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认真对照《清华大学2019年招生年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及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务必于5月16日(星期四)前自行登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点击网站页面中的“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生类别为访问学者,完成全部基本信息的填写,并上传本人蓝底小2寸电子版证件照。
(二)申报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用A4纸打印有关材料于5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清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清华大学访问、进修人员健康检查表》(见附件2)一式1份(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3.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最近1至2年内代表个人研究水平的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勿过厚)。
(三)人事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在初步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出具访问学者推荐名单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清华大学审核。经清华大学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处签发“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申报人可在7月10日左右登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通知书等资料(不再另行邮寄纸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并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访问学者资格。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张璐
联系电话:60215166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