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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教职工报销全额垫付医药费的通知
2018年11月21日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根据天津市南开社保分中心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教职工和退休人员全额垫付医药费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教职工和退休人员在2018年内因社保卡消磁、丢失,急诊就医,医院网络故障、异地安置等原因在看病时未能刷卡结算而由个人全额垫付的医药费(包含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已刷卡部分,不包含消费不足门槛费部分),请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另有工作安排)前将相关报销凭证(自留复印件)交人事处(26号楼302室),由学校统一到南开社保分中心报销。药费跨年度作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交相关材料的逾期南开社保分中心将不再受理。

二、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门急诊:收据、处方、明细、身份证复印件。

2、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费用:收据、处方、明细,急诊留观转住院留观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急诊章)、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费收据复印件。

3、异地住院:住院收据(自留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出院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住院病历首页、手术记录(仅限有手术者)、出院记录(均需盖病案室章)、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2018年已生产的女职工还未提交相关生育材料的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女职工生产后需提供的材料:出院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生育保险章)、手术记录(仅限剖腹产)、出院记录(均须盖病案室章和生育保险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学院、手机联系号码)、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为方便财务处二次报销,请大家将超过6500元的超支票据一并交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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