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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核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外审的通知
2017年09月18日  

各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以聘代评”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核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材料外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20171231日之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延退手续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符合《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津理工人事〔201533号,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津理工人事〔201534号,附件2)对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规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查重

正常申报人员提交“代表作”两篇(),破格申报人员提交“代表作”三篇(部)(若继续使用20132016年已经查重的“代表作”则无需重新查重)。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中,只需对论文进行查重,“代表作”之外的论著无需查重。“代表作”查重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一)查重时间安排

1918-19申报人填写“学术成果送检明细表”(附件3),表中“发表(出版)日期”要填写准确(精确到日),否则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若所检文章已被中国知网(CNKI)收录,只需在“送检明细表”中把文章题目、作者、署名单位、发表日期等相关信息填写准确即可,无需提交其他材料;若所检文章未被中国知网(CNKI)收录,除在“送检明细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提交文章的原刊、复印件及电子版(建议使用Word版)。申报人将填写好的“学术成果送检明细表”电子版及相关送检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主任处。

2920-21学院办公室主任汇总“学术成果送检明细表”(CNKI收录的“代表作”与未被CNKI收录的“代表作”分别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材料交至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统一组织代表作查重,生成“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查重费用由学校负担

(二)有关说明

查重后“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中的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30%(与本人硕士或博士论文重复的除外)的论文不得作为“代表作”送审。

三、材料审核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一)学历、学位、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用A4纸复印)。2014年及以后实施“以聘代评”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育理论培训复印件(用A4纸复印)[教师系列]

(三)近5年教学任务书(2012-2017学年度)[教师系列](若不足5年则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教学任务书)。

(四)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的工科教师需提供具有累计3 个月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197011日及以后出生的理工、管理、外语类教师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科研为主型教授(研究员)须提供6个月及以上海外高校学习或研修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在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5)中填写、打印《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连同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用于学校职能部门审核(标准:A4纸)。

1.贴一寸、近照、免冠、彩照(两张);

2.5年教学工作量,计算到20177月,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3.任现职以来教研项目、教研获奖等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4.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等由科技处审核盖章;

5.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暂时不必填写。

(六)《天津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一览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一份,用A3纸打印。

(七)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要求提交原件(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人员最多提交符合条件的论文、论著12份,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最多提交10份;被检索的论文提供检索证明,提供的被SCIE检索的论文,同时提供期刊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的检索证明报告)。

(八)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教研成果、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科研教研获奖材料等可以提供复印件。

(九)申报人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17630日。

四、申报高级职务材料外审

(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后,由申报人核对审核结果,核对无误后,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需准备以下外审材料:

1.经职能部门审核的《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天津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一览表》(复印件)。

2.代表作。两篇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已经查重的论文全文复印件(破格申报人员提供三篇,以著作为代表作的报送著作原件)。

3.《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书》(附件6,请务必准确填写所属一级学科和专业方向,以便对口专家评审;如是破格申报,请注明破格)。

4.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分装在三个文件袋内(其中,《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天津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一览表》须经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方可复印装入文件袋内),档案袋上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所属一级学科和专业方向。

(二)外审结果有三种情况,分别为达到、基本达到、未达到。申报人一式三份的材料,送校外三位同行专家,得到三个评审结果,评审结果以达到计2分,基本达到计1分,未达到计0分,那么若每位申报人外审的三个评审结果分相加,得分≥3分的,视为外审通过。否则视为外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本年度职务聘任。外审结果自外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材料审核及申报高级职务材料外审时间安排

(一)918-25日 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天津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一览表》,并准备申报材料。

(二)926日 各单位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2017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一份)交至26号楼301室。

(三)927-930日 校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四)109日 各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天津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一览表》取回,并组织申报人准备外审材料,于1011日下午430之前将外审材料报人事处。

(五)1013日开始,学校组织将外审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六、其他

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仍按原有条件评审,使用市教委的申报软件填写评审表。申报工程、档案、出版、翻译、会计、审计、卫生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关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图书资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材料审核结束后不参加材料外审,按原办法参加代表作鉴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天津理工大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3. 学术成果送检明细表

    4. 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5. 天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书

 

 

  人事处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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