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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2017年09月15日  

 

 

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教学实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选派我市高校中青年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精神,学校将选派中青年教师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对象

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从教师发展需求出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学能力为目标,内容突出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科研能力及综合素养提高等。由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主讲教师。培训对象为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硕士生导师、承担精品课及参加学校精品课建设的教师优先选派。管理人员可参加与本岗工作对应的同步培训课程和在线点播培训中的培训课程。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在线点播培训中的《师德师风建设》课程学习。  

二、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利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通过视频进行。培训分为同步培训、在线点播培训。参培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培训科目选择培训形式。 

三、培训地点

同步培训课程:培训地点设在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天津市分中心),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内教育中心大楼四楼411教室。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查询。参培人员须于2017年9月22日前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后到人事处交费,按时报到学习(具体课程见附件2)。

在线点播培训:领取学习卡,通过网络进行自主视频学习,并参加在线活动、网络社区交流和考核(每门在线课程的学习周期为3个月,具体课程见附件3)。本人需具备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自行登录http://www.enetedu.com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和考核。参加上述培训的教师需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平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公众号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

四、培训费用

参培人员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人事处交费。  

同步培训每门课程600元/人,在线点播培训每门课程450元/人。 

培训费需个人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人事处统一报销。  

五、培训考核与证书

经学校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对参加在线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签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电子证书);对参加集中培训或直播培训课程的教师,达到培训要求并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高等教育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学校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个人相关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工作要求

凡申请参加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班课程的教师,须于2017年9月22日前填写《2017年下半年参加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申请表》,经本部门同意,并报人事处批准后,由人事处汇总报名信息统一收费,报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注:如个人在线支付请使用公务卡,并留存纸质或者电子的支付凭据) 

请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教师参加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附表1:2017年下半年参加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申请表 

附表2:2017年下半年同步培训课程 

附表3:在线点播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人事处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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