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后,我校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将由社保发放。根据社保要求,现就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休时间:退休当月的10日至20日(遇节假日提前)。
二、办理流程:
1.个人在学院填写表格。
填写《教职工退休通知确认单》1份需个人签字、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填写《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3份,需个人确认签字。
2.本人携带上述表单和如下材料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近照(1.5吋-2吋大小)1张。(黑白、彩色均可)
(3)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工人技术等级人员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管理人员需携带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
3.本人携带如下材料到离退休工作部填写《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采集表》,办理相关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黑白、彩色均可)
(2)近照(1.5吋-2吋大小)1张。
(3)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工人技术等级人员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管理人员需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
三、其他重要提示。
1.退休当月,退休人员需在中旬之前将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开通银行功能。
2.个人在学校的原发放工资的银行卡或存折不要清户。
3.当月退休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分别到人事处和离退休工作部办理退休手续,以免影响个人退休费核发。
人事处
2016年4月5日